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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来源: 添加时间: 2023-08-28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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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会性质:大连工业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的群众组织。学生会代表和维护全校学生的权益。

第二条 本会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围绕学校党政的中心工作。团结全校同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全校同学成长成才服务,为把我校建成特色学科国内领先,优势学科全国一流,国内知名并有一定国际影响的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成为热爱祖国,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2)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着力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建立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做出贡献。

(3)协助校内各部门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密切联系各学院学生会,协助团组织做好校内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协调管理工作并与之开展积极合作。

(4)加强同各兄弟院校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增强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 凡具有大连工业大学学籍,承认本章程的学生,除特别声明外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察看处分期间,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讨论、批评、建议和监督本会工作;

(3)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4)会员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荣誉,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学生会委员会决定,选举办法由代表大会决定。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八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1) 听取、审议和通过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 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

(4) 选本会委员会;

(5) 做好提案工作;

(6) 讨论决定其他应由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生会委员会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学生会委员会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由校团委老师兼任,代表校团委负责协调指导委员会工作。

第十条 学生会委员会职责:

(1)执行校学生代表大会决议:

(2)决定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3)审议通过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

(4)定期听取学生会负责人工作汇报,审议工作计划,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

(5)提议弹劾主席团成员,由1/2以上(包括1/2)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提议弹劾,经委员会讨论、表决,若2/3以上(包括2/3)委员同意弹劾,则弹劾有效。

第十一条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必须在校学生会任职。一经退出校学生会委员资格自行取消,缺额委员的增补由主席团提名,全委会讨论以表决形式决定。

第十二条 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由学生会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5人。主席团成员如因毕业或其它原因空缺,由学生会委员会民主选举补齐。

主席团职责:

(1)在学生代表大会和全委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决议,主持校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重大事项:

(2)负责召集全委会会议,向委员会通报,部署工作·

(3)调整、任免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

(4)领导和组织全校的学生活动;

(5)领导、协调、督促学生会各部门和各学院学生会的工作;监督、考察、评估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学生会主席;

(6)向校党委、校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

(7)对外代表校学生会。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下设团务建设部、创新实践部、办公室、文体赛事部、信息传媒部、校园宣传部等六个工作部门。各部门设部长四到五人,负责本部门工作。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四条 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各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各学院学生会、班委会有权批评、建议监督校学生会工作;在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各项任务的同时,应立足于本学院、本班级,积极独立地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经常听取同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各学院学生会委员会由本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组成人员及工作情况应报校学生会委员会备案。

 

第五章 学生干部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的基本要求是:

(1)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2)学习成绩良好,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广大同学,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十六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均应自觉接受团组织的领导教育,积极参加团组织的集体活动,虚心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和帮助,并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的工作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研代会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应依照大连工业大学有关规定和办法办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生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主席团5

团务建设部 5人

创新实践部 4人

办公室 5人

文体赛事部 4人

信息传媒部 4人

校园宣传部 4人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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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下,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特制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办法如下:

1、具有大连工业大学学籍的20级本科学生,曾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或有突出特长优先考虑。

2、候选人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养;能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认真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作风端正,心系同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群众基础好;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候选人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4、为大连工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主席团候选人产生程序

 

1、候选人如实填写《大连工业大学第43届学生会主席团申报人报名表》,并由所在班级团支部推荐至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及学业综合成绩排名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团委报学院党总支同意,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2、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和校团委联合组织面试考核,报请校党委确定,形成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大连工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2年11月15日至16日在学校俱乐部召开,共177名学生代表参加。

二、听取、审议大连工业大学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大连工业大学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三、选举大连工业大学第四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

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下,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特制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办法如下: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建设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考核评议办法。

 

主席团候选人推荐人选条件

 

1、具有大连工业大学学籍的20级本科学生,曾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或有突出特长优先考虑。

2、候选人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养;能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认真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作风端正,心系同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群众基础好;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候选人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4、为大连工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主席团候选人产生程序

 

1、候选人如实填写《大连工业大学第43届学生会主席团申报人报名表》,并由所在班级团支部推荐至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及学业综合成绩排名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团委报学院党总支同意,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2、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和校团委联合组织面试考核,报请校党委确定,形成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从严治团的要求,不断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坚定信念、开拓创新,为学校的发展建设贡献青春智慧。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学生认可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考核评议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业绩及成效。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切实发挥考核评议的激励、导向和教育作用,全面提升学生会工作人员综合素养和服务同学的能力水平。

 

 

 

组织领导

 

  学生会的考核评议工作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评议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考核评议范围及内容

 

(一)考核范围:大连工业大学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1、政治态度:

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2、道德品行: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尽职尽责。乐于奉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勇于担当,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学习情况: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无课业不及格情况。能够带动身边同学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风气。

4、工作成效:

   工作认真踏实,业务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能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普遍诉求,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能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

5、纪律作风: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能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能严格执行《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考核评议步骤

 

1.撰写个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以业绩清单形式体现主要包括上一学期政治表现、思想作风建设、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常规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主要工作应有具体事例,所取得的工作成绩要实事求是、准确可靠。

2.召开评议会进行考核评议:

召开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在评议会上述职,评议会结合团支部评议结果及学院的评价,根据个人述职情况、现场提问等情况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议。其他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在全体学生会成员和学生代表参加的评议会上述职接受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学生代表的评议。在考核评议期间,广泛听取学生意见。

电子邮箱:tw@dlpu.edu.cn

电话:8632373586323793。

 

()考核评议结果的确定

 

   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结里分为:“优秀”、“合格”、“其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评议结果的运用

 

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评议结果是选拔任用、工作调整、评优评奖等的重要依据。

 

()纪律要求

 

1、考核过程中严禁被考核人委托、授意他人在民主测评中为自己打人情票,发现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2、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考核职责,严守秘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考核对象的情况,不打人情分。

 

()时间安排

 

每年6月、12月。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会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由校党委常委、副书记冯玉竑分管校团委工作,定期听取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学校党委高度关注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选拔工作。在有关学生会换届程序、人员遴选、人员确定等方面对相关工作予以指导。其中,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报学校党委确定,经学代会选举产生。

在学代会工作的组织实施中,有关议程、代表规模、代表条件等事先请示学校党委同意。学校领导出席学代会开幕式并讲话。

日常工作中,涉及到学生会重大工作事项需事前向党委请示,事后向党委汇报;学校党委注重学生会工作人员尤其是政治素养的培养,依托“青马工程”平台对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注意在日常生活中与学生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列席学校重要工作会议。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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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辽宁省学联秘书处邮箱tw22825447@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共青团大连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1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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